放 假 通 知
各学院,各单位:
本学期工作临近结束,寒假即将开始。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学生寒假、下学期报到、注册、补考及研究生寒假事宜分别按教务处“关于2006~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初有关工作的通知”及研究生处“关于期末和下学期初研究生教学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”的规定执行。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的假期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安排。
2. 教师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寒假,在完成教学、实验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,由各学院自行安排。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布置落实。离校回家、度假的教师、实验室工作人员均需提早返校。
3. 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,学校决定,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(含各学院干部、办公室工作人员)寒假放假时间为:2007年1月26日至2007年2月27日,2月28日正常上班。
4. 寒假期间,各学院和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稳定,具体事项由保卫处专门研究布置落实。同时安排好假期值班,以便处理紧急公务(值班安排表请于1月20日前汇总到校长办公室)。
5. 应用科学学院、南昌校区、后勤产业集团的假期分别自行安排。
6. 假期确因工作需要加班,以后也无法补休的,各单位、部门应事先提出计划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交人事处劳资科汇总。
以上通知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校长办公室
二OO七年一月九日